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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重症(慢病)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1-06-11    点击量:47479

医保重症(慢病)办理流程

部分重大疾病需长期在医院进行门诊治疗的患者可申请办理门诊重症(慢病)治疗(简称医保重症),享受相关疾病的门诊报销待遇。

目前已纳入门诊重症(慢病)治疗的疾病有:高血压、糖尿病、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恶性肿瘤、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综合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肾衰竭、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血友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硬化病、强直性脊柱炎、.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参照再障)、重症肌无力(参照高血压)、精神病、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

 

办理流程如下:

初审:

必备资料:

1、个人申请:须注明疾病病名称,每次鉴定限一种疾病。身患多种疾病时,请分次申请(职保参保人员单位盖章,居保参保人员所在居委会盖章,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连续门诊病历

4、近一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相关检查证明或病理检查单,癌症放化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件。癌症患者报),血液透析记录(肾透析患者报),病历资料须加盖医院章。

5、住院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一张免冠照片

辖区社保对以上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患者将领取两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病)审批登记表》,审批表左上角单位盖章(无单位的由辖区社保盖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章)。


鉴定:

⑴已获得重症审批登记表的患者,请填写审批表个人信息至选择定点医院栏。

⑵到指定医院鉴定,由医院有鉴定资格的医生鉴定,并缴纳鉴定费,携缴费收据和资料到医院医保办复核盖章。


审批:

⑴将《审批登记表》连同初审时的病历原始资料交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审。一般情况下一周出结果。

⑵复审通过后在区社保买一本《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专用病历》(3元钱),贴好相片盖章。


备案:

⑴复审过关,一张审批表在辖区社保留存,另一张审批表交治疗医院医保办备案。

⑵重症病历交治疗医院医保办盖章(同时附医保卡、身份证和重症病历相片页复印件)

 

治疗

审批合格者持医保卡及《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专用病历》,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在指定二级以上医院就医。门诊重症使用的甲类、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仅限于与重症(慢病)疾病相关的《医保重症(慢病)目录》范围。范围外的药品及诊疗项目100%由个人自付。

重症开药时,每次不得超过15天用量。


武汉市汉阳医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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